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HMP医乐网 首页 新闻动态 政策聚焦 查看内容

一省发文:3年内解决基层医护住房问题!

2022-8-24 11:22|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1384| 评论: 0

放大 缩小
简介:导语提高基层诊疗能力,海南省用房子“说话”。近日,海南省发布文件《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学三明的大背景下,海南学出了自己的精髓、特色 ...

导 

提高基层诊疗能力,海南省用房子“说话”。

近日,海南省发布文件《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全国学三明的大背景下,海南学出了自己的精髓、特色。给基层医护解决保证性住房,创建一批特色门诊财务独立结算,探索编制周转制度,每一样都是重磅的医改内容。

No.1

基层医务人员,3年基本解决住房

《意见》明确,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和基层医务人员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地,完善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日前,海南省出台《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计划通过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基层医务人员的安居型商品住房,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这项政策的最大的利好是,编内、编外均可享受住房福利。


能够获得这项资格的,是乡镇及以下基层(不含城关镇和划入城市主城区的乡镇)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医务人员、编外在岗医务人员和“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医务人员及乡村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医务人员含医生、护士、卫生技术人员和公共卫生工作者。


在购房条件方面,基层医务人员需提供继续在本系统基层服务5年及以上承诺书,同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县城主城区或县城无住房且无购房记录;或者家庭成员在本市县主城区或县城拥有1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

No.2

创立一批特色门诊、科室,财务可独立结算

《意见》要求,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样板工程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面提升工程。


2021年,海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大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样板工程和乡村卫生院(室)全面提升工程,力争到2022年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国领先”。


建设一批特色门诊、科室。包括全科、中医药、慢性病长期照护(护理、康复)、老年科、口腔科、康复科、精神心理、家庭病床等领域;确有需求的,允许可按照相关规定增设诊疗科目。


同时,允许特色门诊、科室财务独立核算;允许特色门诊、科室工作人员实行协议工资制;二、三级医院医师在特色门诊、科室的工作经历和业绩可作为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

No.3

编制探索新模式,偏向于懂技术的医护

《意见》明确,积极稳妥试行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推动编制管理等政策衔接。挖潜医疗卫生编制资源,探索医疗卫生领域周转编制管理和使用机制。


这意味着,即便不增加编制数量,也能整合分散各处的空编资源。重在解决“无编可用”和“有编无用”情况并存以及“一定终身”和“资源固化”情况严重。


在不改变各单位编制“所有权”的前提下,将编制的拥有者和使用者分离,依托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将长期闲置的空编统筹起来,建立周转池,向教育、卫生等急需行业投放,专门用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


基层主要是考察专业技术,为进一步保证大家能顺利入编,海南允许适时动态调整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给有一技之长的医护,提供了一个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此外,如果确实是稀有人才,海南还可以“特批”。对引进的优秀、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现有岗位未能满足的情况下,经申请可增设一定数量的特设岗位。

No.4

各级党委、政府,都设有主要负责人

《意见》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其中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各市县医改办须有专人负责医改工作。


基层对三明医改感触不深,一方面医改是个慢功夫,另一方面也和推进程度有关。海南这次逐级监督,对于推进基层医改是个重大举措。


国家会有专人指导地方各级医改领导小组,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快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等有关改革情况。


实行季调度、年通报,对工作滞后的及时通报并加强督促指导。    


国家要求三明医改的进度要按时汇报,如果出现懒政会牵连一批人,负责三明医改的各级官员都在同一套考核体系内,每一个环节都不会,也不能懈怠。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推荐阅读

版权所有:北京英芙麦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二街2号院8号楼301(天竺综合保税区)

电话:(010)-80489293-6011        邮件:hmp@bjhanmi.com.cn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ICP备07502511号-4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010号

(京)-非经营性-2019-0001        京公网安备11011300033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