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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旧观念导致患者难获规范治疗

2011-9-19 09:4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2|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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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9月17日在京举行的第三届类风湿关节炎国际论坛上,与会专家强调,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应改变传统“尽人事,听天命”的观点,强化“目标治疗”的概念。“目标治疗”,即在治疗前根据患者疾病程度、实验室化验指标等,...

9月17日在京举行的第三届类风湿关节炎国际论坛上,与会专家强调,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应改变传统“尽人事,听天命”的观点,强化“目标治疗”的概念。

  “目标治疗”,即在治疗前根据患者疾病程度、实验室化验指标等,评估病情活动度,通过规范治疗,使患者病情达到临床完全缓解或低疾病活动度,最大限度地改善患者预后和生活质量。

  在此次由北京大学医学部主办的论坛上,北京协和医院风湿免疫科赵岩教授表示,陈旧的观念认为风湿病无药可医,或只能减轻症状,达到临床部分缓解。因此,不论是医生还是患者,往往抱着“先治治看”的态度,从而影响了治疗的规范化和积极性。

  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大陆地区类风湿关节炎患病率为0.2%~0.36%,患者约500万名,而一项覆盖我国多所三甲医院风湿免疫专科的调查显示,在首次就诊的患者中,规范使用过抗风湿药物(DMARDs)的患者比例仅为44%,相当多的患者长期应用所谓的“偏方”或滥用抗生素。

  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学分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风湿免疫科主任栗占国教授表示,在我国推行类风湿关节炎“目标治疗”的重要意义之一,就是规范临床治疗并建立患者信心。为达到治疗目标,早期治疗、联合用药以及个体化治疗是重中之重。例如,类风湿关节炎应在“窗口期”3个月内开始进行DMARDs强化治疗;合理使用非甾体抗炎药、抗风湿药、生物制剂等多种药物联合治疗,并根据不同患者的病情等制订个体化治疗方案。此外,还应增加随访频率、用精确的疾病评价体系进行病情评估等。

  根据最新一版《类风湿关节炎诊治指南(2010)》的规定,当患者未患活动性血管炎、心包炎等疾病,并达到下列指标中的5项或5项以上且连续2个月的,即可视为临床缓解。这些指标包括:患者晨僵时间低于15分钟、无疲劳感、无关节疼痛、关节无压痛或活动时无关节痛、无关节或腱鞘肿胀,ESR(魏氏法)女性小于每小时30毫米、男性小于每小时20毫米。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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