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国务院办公厅四十八号文件”决定将一九九八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实行的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垂直管理体制重新改为由地方政府管理。如果消息是真,那就是又将朱容基总理在位时的一个重大举措扳了过来,回到了一九九八年以前的状态。实行垂直管理,是为了保证独立行政执法,也便于工商队伍建设,过去归地方管理,近亲繁殖的糸统,七大姨、八大姑怪象迭出。应该肯定十二年垂直管理体制,工商部门进一步趋于正规化,队伍建设成绩有目共睹,尤其是二00八年取消“两费”,使工商部门专职于市场监管,是温总理的一个英明举措。但以搞好食品安全监管为名将工商部门重新下放地方管理,实为鲁莽之举,将会带来许多弊端:一、不懂业务的官员会大量进来滥竽充数。二、地方财政养不起工商,将会逼工商一层层下大罚款指标,重新回到过去收“两费”谋生的老路。三对市场实行有效监督管理势必成为一句空话。
理性探讨,谢绝愤青骂骂咧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