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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ruozhichan
发表于: 2013-3-10 12:06:26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或许很多人会关注这次行政体制改革“到底会撤并多少机构”,甚至会把撤并机构多少当成是检验改革力度大小的标准。其实,这是一种误区。尽管具体的改革方案尚未公开,但改革的原则,十八届二中全会已讲得十分明白: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也就是说,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职能转变”,并非机构撤并,更不是大幅度的机构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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