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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表于: 2016-2-26 16:09:11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都是受害者,处理不当,容易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和社会信任危机的出现。那么,在医疗纠纷中,哪些事件是医疗事故?哪些事件构成医护人员的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的认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医疗责任事故罪的含义


医疗事故罪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2、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

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总之,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罪,患者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必须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诊疗护理有必然的联系,即两者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否则,即使医务人员有严重的违章行为,而没有上述的危害结果发生;或者,虽有危害结果,而医务人员没有严重的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但不严重,均不构成犯罪。


 
医疗责任事故罪与医疗技术事故的区别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5条规定: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一般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水平不高、缺乏临床经验等技术上的失误所致的事故,而不是因为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的事故。所以,对医疗技术事故不能认定为本罪。因而,要特别注意将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相区别,因为医疗事故包括医疗技术事故,而医疗事故罪不包含医疗技术事故,以防止处罚范围扩大化。
医疗责任事故罪与医疗意外事故的区别。


医疗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医务人员不能预见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事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医务人员主观上没有过失,故不能认定本罪。

医疗责任事故罪与一般医疗事故的区别


这里所说的一般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虽然有不负责任的行为,也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没有造成《刑法》所规定的致人死亡或严重损害人身健康的情况。一般医疗事故不构成犯罪。此外,虽然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事实上也发生了《刑法》所规定的严重结果,但如果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也不能认定医务人员的行为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罪。


医疗过程是个复杂的动态过程,且涉及众多学科,相对应对医疗事故罪的认定也需要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只有这样才能既保护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转自于环球医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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